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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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受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邀请,积极参与并化解闫某某等六人与银川市兴庆区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的行政争议。
闫某等六人均为银川市兴庆区某村某队村民,为实现其政府信息知情权,分别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两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开该村财务审计报告中涉及该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进一步要求公开该队1999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会计凭证和发票的复印件。该案审理中,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接受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邀请后,积极阅卷,明确案件争议点。在协调过程中,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与当事人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与法官有针对性的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经检法两院的共同协调,一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终于化解。兴庆区某街道办事处将闫某等六名原告申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会计凭证公开,并将上述资料纸质复印件提交给闫某等六名原告。六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得以实现,自愿撤回起诉。至此,本案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事后,闫某称:“该队共有147名村民,80%以上已经五十多岁了,村民对于村里把钱花到哪了一直非常疑惑,这一公开,解开了他们心中二十多年的疑惑。感谢检察官,感谢法官”。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根据“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行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将群众的事办实、办好,让群众带着疑惑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指引》的出台,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化解遵循的原则、范围、重点和办理的程序,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今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上述指引,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